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0 10:12 浏览次数:次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法宣办,市直各单位: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公民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转发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7]2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4.15活动的相关宣传资料一并转发,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各县市区组织活动的情况于4月17日前报市法宣办。
附件:1、《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4.15活动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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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