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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展播——绩溪县板桥头乡中村邵红友家庭事迹材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17:35    浏览次数:


邵红友家共有三口人,丈夫郑英杰在板桥头乡经营药店,女儿小学在读,她本人板桥学校教导主任。他们一家生活幸福、家庭和睦,家庭成员都能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夫妻相敬相爱,遵纪守法,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在事业上共同进步。

邵红友工作十八年来一直保持兢兢业业的态度,所主持的市级课题《小学生参与习作评改方式和策略的研究》顺利结题并进行推广。多次被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有效性学习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多次在市、县教师基本功比赛及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得优秀名次。

邵红友老师不仅在教学上认真负责法治教育、普法宣传上也成果丰硕。为了让学生们从入学起就成学法、用法、尊法的法律意识,每学期开学第一课,邵老师的法治教育课总会准时开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是邵老师每年的必讲内容,即使年年重复,她也乐此不彼地创新授课方式,便于刚入学的学生们理解。法治班会是学生们最爱上的课,因为学生们不仅自己可以担任“小老师”,向同学们介绍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学法心得,过足“老师瘾”,还能听到邵老师讲解的小案例、小故事,在实践中学本领。

学校里邵红友是老师,在板桥“春之梦”法治文艺队她依然是老师,既教舞蹈,也积极带领文艺队成员学法、普法。在她的带领下,文艺队创作了多台法治文艺作品在板桥各村进行巡回演出,并在乡节庆活动上登台表演。“春之梦”法治文艺队已经成了板桥村民的“法治文化精神食粮”。

在邵红友的影响下,她的丈夫也主动学习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知识,在重要法治宣传节点还会在药店摆放法治宣传资料供买药的村名领取翻阅,女儿郑婧轩虽然还是小学生,但已经多次参加学校的法治演讲、普法宣传等活动,成为了小小普法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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