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春生,中共党员,广德县东亭乡颂祥村田家湾组人。汪春生同志现为田家湾组组长,自2012年他担任党小组组长以来,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辛勤劳动,并充当人民调解员及法律宣传员角色。
汪春生诚实守信、明理守法,并严格要求妻子和子女遵纪守法,在他的言传身教下,其家庭成员多年来严于律己、团结互助,是全村公认的模范家庭。
汪春生同志能够自觉坚持党性锻炼,善于用党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持之以恒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用政策理论武装自己。在实际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宏观上把握工作方向,微观处安排细致周到。汪春生同志自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基层一线,任劳任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中去。
汪春生凭着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始终脚踏实地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他常用“调解的是群众矛盾、调处的是干群关系”这句话来鞭策自己。针对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民间矛盾纠纷频发这一客观事实。积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深入宣传《婚姻法》、《土地法》、《劳动保障法》、《安全法》、《治安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营造了广大农民、企事业职工学法、用法、依法的良好氛围。并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普法骨干培训班发放宣传资了1000余份,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汪春生工作业绩突出并热爱党的工作,工作积极肯干,勇于改革创新。工作之余,他就不厌其烦地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把本队的各项工作统筹起来,是大家相信的“和事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