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大制定出台《宪法宣誓组织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1 11:11 浏览次数:次
近日,郎溪县人大常委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郎溪县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组织办法》。
《办法》明确了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即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对宣誓仪式的组织、宣誓工作的主要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要求,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参照市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的做法,认真做好宪法宣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