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危化品企业安全事故多发期、易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宣城市安全监管局针对危化品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提前部署四项措施,强化冬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10月份以来,委托有资质培训机构先后开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危险化工工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4期,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预防、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共计230人次参训,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同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制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宣城市安监局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要求,对13家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审核;日前,对安徽朝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现代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是强化设备维护,严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督促化工企业提前部署开展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做好防冻保温措施,针对性防范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有效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认真落实和化工装置维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冬季现场操作安全管理,对生产场所和燃煤取暖的场所(如施工、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加大检查力度,防止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引发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冬季严寒期的安全应急值守,严防冬季易产生的懈怠思想,发现情况按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和管理,确保物资、设备设施、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应对紧急情况,及时科学处置。同时,在系统内和企业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报告对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新要求,结合“12.4”法治宣传日活动,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冬季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