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两长”首次同庭办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9 16:25 浏览次数:次
安徽长安网讯 9月12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某涉嫌抢劫一案。该案由宣城中院院长钱明树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宣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朱边疆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4年,被告人赵某某、张某某(已判决)在安徽广德县秦某某的养鸡场打工期间,因琐事对被害人秦某某产生不满,遂产生抢劫想法。同年12月9日,赵某某、张某某蒙面闯入被害人家中,持棍棒殴打秦某某及其妻子王某某,并实施捆绑后劫取2500元逃离现场。经鉴定,王某某伤势程度为重伤,秦某某为轻伤。案发后,赵某某一直逃离在外,2016年12月20日,赵某某在湖北省荆门市被抓获归案。
案件开庭前,钱明树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撰写了阅卷笔录,指导合议庭拟定庭审提纲和方案,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朱边疆代表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和量刑建议,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法庭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据悉,这是宣城中院院长与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同庭履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力举措之一,发挥了标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