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全面贯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4 15:03 浏览次数: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8月1日正式施行,市统计局提出“三个全”的要求,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
全系统学习。市统计局连续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逐条学习条例内容,各县市区和基层统计站也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同时,市统计局还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新进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对基层调查单位专业知识培训的首项议程。
全方位宣传。要求将《条例》的学习与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相结合,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通过主要负责人在主流纸媒刊发主题文章,在机关大楼悬挂宣传条幅,将条例内容编入统计年鉴,送条例进企业等多种方式全方位营造宣传氛围,提升条例知晓度。
全过程贯彻。要求严把企业入库关,努力提升乡镇、部门、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要求各级统计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严守统计“四条红线”,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统计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干预统计调查、拒不履行调查义务、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为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