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带领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首倡法治政府建设“42321”工作思路。在长期酝酿、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我市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42321”的整体构想和基本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即决策有序、制度合法、执法规范、素质提升;注意抓好两个工作层次,即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推动法治干部“三专”,即对法制干部的选任要做到专业、专职、专门;实现法制机构“两能”,即在县市区法制办至少应当设置一个承担行政复议职能的科(股)室,一个承担法律综合服务职能的科(股)室;聘请法律顾问作为补充,实现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二、市政府与华东政法大学开展战略合作。市政府与华东政法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市校战略合作关系,安排了一名具有博士后身份的高校教师到市法制办挂职锻炼,5月份,市法制办联合华东政法大学在上海举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专题研讨班,7位具有博导身份的全国知名教授和法学专家授课,9月份,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陈金钊来宣作《法治思维及其行政法治能力提升》专题讲座,有效提升了我市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市政府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11月21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田扬畅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市政府依法出庭应诉,有效拉近了行政机关与公众的距离,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化解,推动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年全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34 件,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的113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5%,同比提高35%。
四、首创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新模式。制定《宣城市行政复议案件参审评议工作规则(试行)》,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组织由政府法律顾问、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有关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组成的参审评议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既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专家论证,又对行政复议案件开展公开评议,多方位、多视角地为行政复议案件建言献策,为重要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夯实基础,全年共举办2场参审评议会,收到良好成效。
五、出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7月1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宣发〔2017〕15号),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这是我市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同时也是“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
六、政府重大决策形成制度、全面实施。出台《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市县两级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行政执法单位中的全覆盖,市政府法律顾问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社会管理、信访等重要涉法事务处理过程中,每年提供法律咨询和参考意见200余件次。
七、地方政府立法稳步开展。2016年,《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和《宣城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两条例一规章的制发工作圆满完成,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进入了新阶段。2017年的地方立法项目《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和《宣城市城市公厕管理规定》等两条例一规章的制定工作,有序推进。
八、全市首次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圆满完成。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今年《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市于10月21-22日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了第一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共有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物价、审计、旅游、发展改革、金融、人民防空等22个执法种类1048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率84.55%。
九、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开始启动。广德县选择在3个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涉及的9个县直部门通过采取委托执法的形式,全面整合加强乡镇的执法力量,在乡镇成立行政执法中心。作为我省的三个试点镇之一,新杭镇下一步将报请省政府审批,争取正式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
十、连续三年开展“机关学法月活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学法活动成为常态,全年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作了专题学习。自2015年起,我市大力推行“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并出台《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暂行办法》,巩固完善全市机关干部阳历年学法、农历年考法的定期学法考法制度,每年全市2.7万余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学法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