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一个人犯了罪就要受到刑法的处罚,前提是在内涵和外延都确实、充分以及必要的情况下,倘若有一种犯罪超越了这一切,又该如何评价呢?印度电影《误杀瞒天记》恰恰向我们展示了犯罪的另一面。
维杰是一个只读了小学四年级但沉迷于各种电影的普通父亲,有漂亮贤惠的妻子和两个可爱女儿,他虽然没多大文化,但聪明、正义感强、同情下层人民。大女儿安玖参加野营认识了男同学萨姆,他偷拍安玖的裸照并意图威胁强奸,安玖错手杀死了这位要挟她和她母亲的不速之客。父亲维杰在得知真相后把尸体埋了,并用电影里学来的反侦查手法和家人串口供、制造不在场证据和警察“斗智斗勇”。
影片有点类似日本东野圭吾先生的同名小说电影《嫌疑人X的献身》,这部电影的特别之处在于它运用了一个古典诡计,如同横沟正史在《黑猫酒店杀人事件》一书中称之为“刚发生事件之时,读者就知道犯人是谁了”一样,当大家陷入诡计的圈套诧异之时,影片最后才揭晓出数学老师石神哲哉为了替邻居花冈靖子摆脱犯罪嫌疑,硬生生制造了另一起谋杀来混淆案件侦破,强烈的戏剧反差让石神哲哉为了爱情付出的所有执念以及片中几个生命的毁灭都幻化成了悲凉的讽刺。但是《误杀瞒天记》中的维杰却是运用犯罪心理学、逻辑和推理为家人的犯罪制造了一系列不在场证据,即非通常意义上推理小说中的为犯罪做减法——抹去死者和一切与之有关的痕迹,而是让一家人与案件的有效链接为零,从而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家人周全。
维杰是如何阻断这些链接的呢?犯罪构成中的犯罪客观要件包括犯罪行为、行为的结果、行为的对象、行为的手段和方法以及行为的时空条件。安玖错手杀死萨姆是在10月2日当晚,而维杰得知这一切已经是第二天10月3日,破坏这种时空条件,制造出不在场的证明就变得尤为重要。
10月3日,维杰去处理尸体并抛车的时候,路过某地得知前一天有讲经大会,于是顺便跑了一趟制造了各种单据和视频,他先后来到一家餐厅吃饭取得吃饭及奶油面包的账单,去电影院买4张电影票,在ATM机取钱被银行监控视频拍到,并且买了4张回程车票。10月4日,维杰真的带着全家人号称一起去听讲经,乘坐熟人承包的中巴但是没有买票,来到讲经的地方买了DVD回家听,晚上住宿的时候偷偷把住店记录写成10月2日。10月5日返程那天,维杰带着全家人一起去之前的餐厅吃饭,去电影院看电影,自己到ATM机取钱,然后全家返程。
维杰最成功的一点就是让每个接触他们的人记住了他们,比如故意告诉中巴车主全家的行程、在餐厅吃奶油面包并称赞厨师等细节。之后通过不断假装不经意的提醒大家10月2日全家去听讲经的情景,让这些证人们内心形成了确信。在这之中,维杰取得了两套同样的单据,一份是10月3日形成的,另一份则是10月5日,维杰销毁了10月5日的单据,这样全家10月2日去听讲经,10月3日返回住所的所有证据、证人都得到了完美的印证。
人类最牢固的记忆是视觉,你看到的东西会在你脑海中存留很长时间,但是具体的对话、日期、时间就不会记得那么清楚。维杰巧妙地利用记忆的规则,伪造了过去发生的一切,让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成为了现实。虽然萨姆的母亲——检察总长识破了这一切,最后维杰也向她作了坦白并表示歉意,但所有的证人和证据都指向维杰引导的时间和事件,不容置疑。
影片最后,小女儿不堪忍受全家被刑讯逼供于是说出了埋尸地点,当所有人都以为维杰要被识破之时,故事情节却再次出乎意料。维杰在家人面前假装把尸体埋在自家院落,但却偷偷将尸体处理在新建的警察局的地底。这讽刺的一笔着实让人惊叹不已,也揭示了影片的真正用意。
抛却司法环境和感性思维而言,有无罪责及罪责大小应由法院最终判决,而影片中维杰依靠大量观影功底培养出的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却让人叹为观止。所以,不要小看影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