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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共享单车押金难退,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10:18    浏览次数:

据新京报报道,近期,共享单车押金退费难问题进一步发酵,主要涉及小蓝单车和酷骑单车,两家公司的手机APP现已无法办理退押金业务。酷骑称想退费只能去北京总部,且必须本人或直系亲属持有效证件方可办理。小蓝单车则通过微博公布了两个“几乎打不通”的退款电话。

人为设置障碍,使得退押金变得越来越难。押金难退,无非是为了增加消费者的退款成本、缓冲自己的资金压力。当为了退款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本高于押金金额时,退押金就变得不必要了,难退的本质或许还是“不退”。退不到押金的人多了,对单车公司来讲就是一个可观的获利数字。

共享单车从一开始,就有人质疑其经营模式有非法集资的嫌疑。眼下,随着很多单车公司“不能”或“难以”退还押金,涉嫌犯罪的声音更加强烈。但认定起来,依然需要具体分析。

当押金无法退还时,就出现两种看法:一种是民事合同纠纷,另一种则认为可能构成集资犯罪。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要看收取押金的目的,是正当的商业目的,还是以吸收资金进行牟利为目的。

如果单车公司的赢利模式是靠消费者骑车付费,押金也只是临时用作公司的日常运营、单车投放等,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亏损,就算押金无法退还,那也是正常的市场风险,不宜认定为犯罪。消费者的押金损失,只能待公司破产清算后,按比例偿还。

如果公司本身没有赢利手段,收取押金的目的就是用吸收来的资金挪作他用,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如果单车公司一开始收取押金,就抱着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收了就没打算退,恶意挥霍押金款,将押金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携款潜逃。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集资诈骗犯罪。

当然,并不是所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都有刑事处罚必要性。最高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也就是说,一般只要不发生兑付危机,正常押金能退,就算单车公司关门倒闭破产,一般也不作犯罪处理。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共享单车公司的兑付危机,真的能安然化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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